廣東省友誼國際企業服務有限公司
工商稅務辦證服務指引
(外商投資的公司駐穗辦事處變更為分公司的流程)
廣東省友誼國際企業服務有限公司人事部證照中心很榮幸為您提供代理外商投資的公司駐穗辦事處變更為分公司的服務,為了保證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您的委托,請您在仔細閱讀注意事項后,根據所需辦理的項目,提供以下資料:
辦理工商登記證:(所有表格及復印件均要加蓋公章)
1. 申請書及《辦事處變分公司的申請報告》(總公司蓋章董事長簽署);(一式兩份)
2. 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書(總公司蓋章董事長簽署);
3. 分公司負責人簽名的簡歷原件、有效證件的復印件(港澳臺人員應同時提交身份證和回鄉證或臺胞證,自05年10月1日起,需提供原件核對或在復印件上加公證)、簽證頁復印件、大一寸照片3張;
4.總公司的合法開業證明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的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國地稅正副本證件復印件、代碼證復印件,一式四份);
5.同總公司有業務往來的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資信證明應提交與該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資本信用證明原件;外國(地區)金融、保險、證券類企業的資信證明為該企業近三年年報,若為外文,應將資產負債及損益的相關內容譯成中文,加蓋翻譯單位公章);
6.分公司的租約原件一份、復印件3份、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三份(需提供原件核對)及“房屋租賃許可證”;(租約原件需交一份于工商留底,不返還,租賃合同需有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蓋的租賃登記備案專用章)
7.總公司法人簽署的《外商投資的公司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1份;(此表格請從http://www.gzaic.gov.cn/下載,或我司工作人員E-mail到貴方郵箱)
8.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章程,加總公司章;
9. 前置審批文件。(僅適用于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10.原工商登記證及公章。
★刻章:(所有表格及復印件均要加蓋公章)
只收成本費。委托我司須另加3個工作日。
★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所有表格及復印件均要加蓋代表處公章)
1. 新的工商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2. 首席代表有效證件復印件;
3.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申請表》;
3.上一年度的代碼證正、副本原件及IC卡;
★辦理國稅:(所有表格及復印件均要加蓋代表處公章)
1. 《國稅稅務登記表》一式二份;
2. 工商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3. 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4. 原國稅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副本請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一份;
5. 首席代表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大一寸照片3張;
★辦理地稅: (所有表格及復印件均要加蓋代表處公章)
1. 《稅務登記表》一式二份;
2. 工商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3. 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4. 原地方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副本請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一份;
5. 首席代表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大一寸照片3張;
注意事項:
a.所有填表均請使用簽字筆,一應照片需為大一寸證件相片;
b.申請書及一應資信證明請使用總公司公章并加總公司董事長簽名,所有復印件上也應加蓋總公司公章;
c.翻譯自英文的公司名稱需要有翻譯公司翻譯后加蓋翻譯單位公章,中文譯名產生辦法需為音譯;
d.凡公證在原件上的,需交原件審核;
e.因工商管理局需要租約原件留底,代表處設立時提交的租約原件一般不返還;
f. 自05年10月1日起,身份證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或在復印件上加公證;
g.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分公司需要審批部門審批的,如金融、公路水路貨運企業等十四類企業或組織,在華設立分支機構需經國家商務部審批,請另行咨詢我司。